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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阿里巴巴起诉自媒体人葛甲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2014-08-19 11:47 来源:闽南网 1
葛甲撰写文章攻击阿里,文章多达70余篇,而后被其他很多媒体转载。

  闽南网8月19日讯 记者今天从杭州滨江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已正式受理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注册地为英属联邦开曼群岛)、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三原告(以下统称阿里)共同起诉自媒体人葛甲的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葛甲称已收到法院传票,将积极应诉

  葛甲,微博认证为新闻网站主编、互联网分析师。而来自滨江法院的信息显示,他还是作家、网络舆情分析师,长期在其个人的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上撰写文章。

  阿里起诉称,自2012年7月起,葛甲经常在网络上撰写文章攻击原告,文章多达70余篇,而后被其他很多媒体转载。

  阿里方面认为,葛甲的行为明显具有贬损原告人格的故意,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并对阿里的社会评价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故要求判令葛甲停止侵害行为并在新浪博客、腾讯微博、微信等媒介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判令葛甲赔偿原告损失50万元人民币。

  葛甲在其微博上表示,自己会积极应诉,而自己针对阿里巴巴侵犯其名誉权一事的法律诉讼也正在准备中,并特别强调是自己决定起诉在前。“作为公民行使自身的舆论监督权和批评权,继续对大公司的行为做出我个人的评价和批评,不会屈服于任何压力。”

  本月7日,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颜乔还在其微博上称,阿里长期受《IT时代周刊》及其下属网站高频次的舆论胁迫。他也在当天提到了葛甲。此前,阿里方面曾透露,因受舆论胁迫已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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