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老鼠仓”案检方抗诉:判决量刑明显不当
2014-04-09 10:3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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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4月9日讯 史上最大“老鼠仓”案——原博时基金经理马乐内幕交易案又起波澜。马乐于3月28日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但检察院认为判决量刑明显不当,近日对该判决提起抗诉。这也是“老鼠仓”案例中首例检方抗诉案件。
根据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180条增加一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今年3月28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马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84万元;违法所得1883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马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判定,在马乐掌管博时精选期间,利用未公开信息,操作自己控制的3个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其管理的“博时精选”基金账户买入相同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10.5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1883.3万元。
但法院认为,马乐具有自动投罪情节,且到案之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背景
最大“老鼠仓”案 判罚却非最重
马乐案宣判后在业内引发热议。10.5亿元的交易金额让此案成为史上最大一桩“老鼠仓”案件,但对马乐的判罚却并非史上最重。业内很自然将马乐案和去年宣判的李旭利案进行比较。李旭利一直对自己判决不服。
李旭利案涉案金额5226.4万元,获利总额约为1071.6万元。2013年11月,李旭利二审维持原判,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违法所得1000余万元予以追缴。李旭利也因此成为2009年《刑法修正案》将内幕交易入罪以来领刑最重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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