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达7635.72亿元 管理存4个问题
(记者朱晓颖)江苏省审计厅24日下午公布,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7635.72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977.1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6155.85亿元。江苏省审计厅分析称,江苏省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根据广东审计部门公布,截至2013年6月底,广东省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931.64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020.85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212.88亿元,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分析称,目前国际上对政府性债务负担状况尚无统一评价标准。从债务率来看,截至2012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53.62%。若按照2007年以来,各年度全省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性资金实际偿还的最高比率折算后,总债务率为60.34%。
从逾期债务率来看,截至2012年底,全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除去应付未付款项形成的逾期债务后,逾期债务率为1.38%;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0.87%和2.14%,均处于较低水平。
江苏省审计厅公布,江苏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其中用于土地收储债务形成大量土地储备资产;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水热电气等市政建设和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的债务,不仅形成了相应资产,而且大多有较好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债务,也有相应的资产、租金和售房收入。不仅较好地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
据江苏省审计厅分析,江苏省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4个主要问题。
首先,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年均增长17.87%。其中:省级、市级、县级年均分别增长11.92%、8.60%和28.25%。
其次,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截至2012年底,有4个县本级、112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其中,有1个县级、18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借新还旧率(举借新债偿还的债务本金占偿还债务本金总额的比重)超过20%。从行业债务状况看,截至2013年6月底,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和取消收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分别为285.54亿元和69.77亿元,债务偿还存在压力。
第三,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截至2012年底,13个市本级、73个县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中,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占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的37.48%。
此外,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审计发现,部分地方违规通过BT、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285.08亿元,如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2013年向非金融机构举借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20亿元;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违规提供担保226.49亿元;国发〔2010〕19号文件下发后,仍有连云港市交通投资集团等6家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存在继续融资行为。
审计机关称,针对上述情况审计机关已提出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已经或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并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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