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长春被立案侦查
2015-01-20 16:30 来源:最高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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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长春(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长春(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依法指定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管辖,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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