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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法院发生男子自焚事件 曾反映其子量刑过重(图)

2014-11-19 22:11 来源:中国江西网 3

  记者从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11月19日上午10点51分,法院门口发生一起男子自焚事件,火势当场扑灭,伤者被及时送往医院,正在全力抢救。

江西一男子在法院门口自焚当地成立联合调查组

  经初步了解,自焚男子李某,59岁,系东乡县人。11月12日,该男子到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口头反映,认为其子1998年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量刑过重。该案宣判后,未提起上诉和抗诉。法院工作人员及时接待,并向李某作了法律释明。

  事情发生后,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一步查清事实。(记者万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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