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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罗两村民被告冲击政府机关 因抗湖镇建垃圾焚烧厂

2014-10-21 11:24 来源:南方都市报 0
新作塘村两村民古某辉被控于2012年和2013年两次带头堵路、围攻政府.

  因博罗县政府要在湖镇建垃圾焚烧厂,需占用新作塘村的集体土地。老党员雷某成和村民古某辉被控于2012年和2013年两次带头堵路、围攻政府,博罗法院一审认定雷某成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刑一年六个月,古某辉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六年。二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昨日在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

广东博罗两村民被告冲击政府机关 因抗湖镇建垃圾焚烧厂
广东博罗两村民被告冲击政府机关 因抗湖镇建垃圾焚烧厂

公诉机关指两被告聚众冲击政府

  雷某成和古某辉是博罗县湖镇镇新作塘村民,第一被告古某辉年过四旬,第二被告雷某成年过六旬。雷某成还是一名有几十年党龄的共产党员。

  公诉机关指称,由于博罗县政府要在湖镇建垃圾焚烧厂,需占用新作塘村集体土地,古某辉、雷某成等人时常与村民商议进行阻挠。2012年10月22日,在他们“鼓动”下,上百名村民聚集在湖博公路,打横幅喊口号,阻挠交通长达7个小时。2013年1月27日,又是古某辉、雷某成等人鼓动下,上百名村民打着旗帜、横幅冲进湖镇镇政府,扔鸡蛋、泼屎泼尿,损坏办公用品、拉电闸,致使两名工作人员受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古某辉、雷某成等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证据确凿、罪名成立,一审判决有理有据,属依法判决。

被告称没到过现场 律师做无罪辩护

  昨日庭审中,两名被告坚决否认犯罪,都称是“冤案”,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到过现场,也没有开过所谓的村民会议,实际主使者是一名黄姓村民。两人的辩护律师也都做无罪辩护。

  古某辉的律师称,古在惠州居住、谋生,集体土地被占用,跟他本人没有利益冲突,因此没有动机鼓动村民闹事。该律师指出,判决依据的证据是几个参与“闹事”的村民证言,证言都是“听说古某辉做了什么什么”,是主观证据,此外没有其他客观证据,因此不能认定古某辉有罪。

  雷某成的律师同样表示,指认雷犯罪的只有几份证言,而且雷某成不认识对方,也没有打过交道。雷某成在庭上情绪激动,称自已没参与围攻政府,“村民欢迎投资,但直到开工建设,才知道集体土地被卖了。根本没有事先开会通告、协商!连我这个老党员都不知道!”并痛斥贪官暗箱操作,侵害村民利益。

  两位律师强调,此案证据不确实充分,不能依此认定二人有罪。庭审结束后,法官未当即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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