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罗龙潭底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引游行事件8人被查
广东惠州博罗县龙潭底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引非法集会游行事件,8人传播虚假信息被带回审查。
9月14日,博罗县公安局依法将在网上散布虚假信息的梁某等8人带回审查。当日,梁某、苏某、姚某明、姚某伟、陈某等5名违法嫌疑人因扰乱社会秩序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被行政拘留;付某等3人因情节轻微,经教育后有悔过表现已由家人担保带回。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友,在网上发表言论时,要以事实为依据,自觉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否则如果发布虚假信息触犯法律,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前消息:
博罗县公安局关于敦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根据惠州市住建局公示,惠州市生态环境园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拟推荐选址于龙潭底,目前仍在征求公众意见阶段,尚未确定最终选址。9月13日,少数别有用心人员无视法律法规,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街非法集会游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该行为已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陈某某等2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接受调查,经过教育释放8人。公安部门还将对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的组织或个人依法严厉打击。
为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违法犯罪人员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对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为首分子和积极参与者,限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二、在期限内,自动投案的违法犯罪人员,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事实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后,有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为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凡在通告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或者继续危害社会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0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博罗县公安局通告
根据惠州市住建局公示,惠州市生态环境园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拟推荐选址于龙潭底,目前仍在征求公众意见阶段,尚未确定最终选址。9月13日,少数别有用心人员无视法律法规,组织不明真相的群众上街非法集会游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交通秩序。该行为已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陈某某等2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带走接受调查,经过教育释放8人。公安部门还将对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的组织或个人依法严厉打击。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和诉求,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不传谣、不信谣、不组织、不煽动、不参与非法集会,共同维护好博罗县安定和谐的局面。
反映意见和建议途径:
1、网上访:http://xf.huizhou.gov.cn/wsxf
http://12345.huizhou.gov.cn
2、书信访:惠州市江北文化一路1号(惠州市信访局) 邮编:516003
3、电话访:12345
4、手机访:编辑短信“姓名#地址#内容”,发送至10639888752。
5、关注官方微信:“惠州信访12345”
博罗县公安局
2014年9月13日
@博罗发布:
#辟谣贴#【这条微信是假的!】 “明天广场9点有市领导在,公开接受市民签名,大家不要错过这个机会,一起签名捍卫家园。转发出去。部分网民积极回应。”???——小编提醒各位网友,此条信息为谣言,请勿转发!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明天广场9点有市领导在,公开接受市民签名是谣言!
@博罗发布:目前,有部分网友在微信上传播谣言,谎称:“本月20号,得到政府游行批准。。。。。。” 小编非常理解网友们表达诉求的意愿,欢迎网友们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
有部分网友在微信上传播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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