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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巨贪发“免死牌”,才能遏制贪腐之心

2012-01-16 17: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0

  15日上午,“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会”在京举行,报告显示:2011年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平均每人是3380万元,而2010年这个数字是957万元。同时,涉案人员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数量在增加,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却没有。(1月15日《法制日报》)

  落马人数和贪腐金额大幅递增,实在是一个令人焦虑的现象。事实上,这几年,加强对国企特别是垄断性国企的监督,一直是反腐败的重点,但现实却是“残酷”的。

  我们不会忘记,去年年底,“山西第一国企高管”白培中被免职,其直接原因就是家中被劫,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证实被盗钱财物品总价值近5000万元。还有去年11月,重庆移动公司原董事长沈长富因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涉案金额共计3616万余元。

  没有一个巨贪是能“一步登天”的,但当那些巨贪落马后,他们贪腐的经历常令我们倒吸一口气;沈长富有长达20年的受贿史,却依旧能“边贪边升”。有关预防腐败的制度和措施看起来是很健全,但其执行力如何可想而知。

  当然,更应关切的是,在惩治国企相关负责人时,法律的力度和刚性为何丧失了震慑力?近年来,“巨贪大多判死缓”好像成了一些判决的“默契”,在死缓已成贪官的“常见待遇”、不少“专家”建言“慎用死刑”的背景下,腐败高发的局面更难改变。只有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再给那些巨贪发“免死牌”,才能有效遏制他们的贪腐之心。(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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