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手“秦火火”案11日受审 涉嫌诽谤寻衅滋事
2014-04-09 11:3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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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资料图
记者8日从北京朝阳区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将于4月11日在该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称,秦志晖(秦火火)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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