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将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
国务院印发意见,到“十二五”末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
可跨地区转移 缴费年限可累计
“十二五”末计划 资料图
闽南网2月27日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设12个档次 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归并调整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的城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集体补助方面,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增加公益慈善组织的资助,以利于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政府补贴方面,《意见》强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并明确规定对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进一步强化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无论在哪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个人缴费、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可跨区转移 办全国统一社保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并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确定最低标准,并将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以鼓励长缴多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可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继续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意见》要求省级政府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充实加强基层经办力量,做到精确管理,便捷服务。各地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居民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解读
“并不意味每个人领取同样的养老金”
为什么要合并两项制度,合并后有什么好处?记者采访了人社部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新农保和城居保这两项制度。
答:2009年和2011年,我国先后启动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并于2012年在全国所有地区推行。截至去年底,全国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总人数达到4.98亿人(其中城镇居民2399万人),其中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1.38亿人(其中城镇老年居民近1000万人)。
问:为什么决定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
答:两项制度是分别建立运行,存在着城乡相关政策不尽一致、标准高低错落、管理资源分散等矛盾。
对现有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有机整合,统一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统一制度名称。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缴费标准分别设置5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归并为12个档次。三是统一管理服务,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问:是不是每个人都领取同样的养老金?
答:两项制度合并统一后,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领取同样的养老金待遇,而应当理解为统一制度为每个人提供了同等的机会和权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农民工这样的城乡流动就业群体,应积极引导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相关新闻
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衔接
农民工、城镇非从业居民最受益
闽南网2月27日讯 人社部昨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主要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无论怎么转换,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同时,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明确了对参保人员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意见。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最大受益者是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说。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亿人,同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仅4543万人,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游离在这一制度外。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褚福灵解释说,“以前没有衔接办法,不够15年很可能钱就白缴了。”暂行办法使得两种养老保险方式能够互换,而且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但是对50多岁进入城镇的农民来说,很可能已没有能力缴纳15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了,那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显然很难在城市里生存。”专家指出,接下来还需解决这一问题,“城镇化是有成本的,建议成立一个基金”。
去年养老金结余4000亿元
闽南网2月27日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昨日说,去年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总收入将近22500亿元,支出约18400亿元,当期结余4000多亿元,当期收支没有缺口。
胡晓义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养老金未来的支付能力是一个非常宏观和专业的问题,要分析整个中国经济发展趋势、人口结构变化趋势等因素后才能作出财务上的精算。他强调,种种对养老金缺口的预判和预测,是对远期负责的表现,是有忧患意识的表现,但拿它来吓唬老百姓就不恰当了。胡晓义说,“不同机构对不同时点中国养老金收支平衡状况作出不同推断,我们也在综合各方面的分析,建立自己的精算模型结构。”(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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