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原副市长张英焕 受贿700余万判刑14年
2014-02-24 10:0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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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原副市长 张英焕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河南三门峡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英焕因受贿700余万元,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现年49岁的张英焕在担任河南三门峡市湖滨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义马市市委书记及三门峡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取贿赂72笔,赃款总额共计700余万元,其中包括现金585万元、美元3万元和价值145.02万元的房产一套。而作为“回报”,张英焕为行贿人在晋升职务、岗位调整、承包工程、办理用地手续、安排子女就业、协调民事案件等诸多方面谋取利益。(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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