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企员工创业可停职留岗“三年”引争议
2014-01-27 12:01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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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员工想要创业,一份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
这是日前印发的江西省《关于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中的规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停职领办创办企业后,若3年内不再领办创办企业的允许回原单位工作;若3年期满,愿意继续领办创办企业的,则按辞职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进行经济补偿。经单位批准辞职的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该政策一出,议论纷纷。有人愤愤不平,质疑国企员工创业竟可享受“超国民待遇”;也有人拍手叫好,国企内聚集了大量优秀人才,该政策刺激有才能的员工扔掉“铁饭碗”,投身商海实现自身的价值。
在微博上关于此条新闻的评论中,有不少人都提醒自己在国企工作的朋友关注。“是真的吗?小伙伴们快下海去吧”、“希望推广到其他省份”、“这对于身在国企却想创业的人是利好消息”等评论不时出现。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苏中兴预测,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刺激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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