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制约和监督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是必须
2013-12-05 09:4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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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2月5日讯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2月4日推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之五——《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文章指出,从实践看,由于权力制约不力、监督乏力,少数主要领导干部把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习惯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一言堂”,甚至一手遮天。
这些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主要领导干部,有的还是高级领导干部。前几年在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所有受纪律处分的干部中,一把手的比例占总数的1/3以上。必须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一把手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文章提出,第一,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形成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相互制约和协调的权力运行闭环系统,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方式。应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来确定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的事项、掌握的权力以及应负的责任,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
一些地方推行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等,值得借鉴。同时还要完善上级党委或纪委常委成员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让他们感觉到上级党委或纪委对他们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负责任的情况是关心的,也是了解的,督促他们更好地正确行使权力、发挥主要领导的作用。
第二,要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三,要健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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