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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4男子互殴妻子抡砖护夫 拍死1人判13年

2013-10-20 11:10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10月20日讯 80后女子周巧瑜和丈夫过马路时,和一辆轿车发生交通纠纷,并与车上的4名男子发生互殴。周巧瑜为保护丈夫,抄起路边的砖头,将正骑坐在丈夫身上的男子打倒在地,导致该男子不治身亡。前天上午,周巧瑜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祸起交通纠纷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12月24日21时许,周巧瑜和丈夫张某途经昌平区平西府村村口红绿灯处,与朱某(男,殁年27岁)等人发生交通纠纷并互殴。在此过程中,周巧瑜持砖头砸向朱某头部,造成对方死亡。检方认为,周巧瑜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案开庭时,周巧瑜不同意检方指控其犯故意伤害罪。

  她称,事发时,一辆闯了红灯的轿车急刹在他们身边。周巧瑜的丈夫说了句“怎么开车的”,引起车内人员不满,4名男子下车推搡丈夫,她还闻到浓重的酒气,“我上去拉架,被他们揪着头发、踹了肚子,后来老公把手机递给我,让我打电话报警。”周巧瑜说,自己跑到路边报警,回头看到4名男子将丈夫推至路边殴打。

妻子称正当防卫

  周巧瑜称,报完警后,她从地上抄起一块砖头走过去,看到一名男子正骑在丈夫身上,殴打丈夫,她扔掉砖头去拉架,那名男子回手就给了她一拳头,打破了她的嘴巴,之后又继续打她丈夫。于是她才低头捡起砖头,向男子后脑砸去,“那男的顿时不动了,其他人也都不打了”。不久后,民警赶到,安排双方去医院检查。事发6天后,被周巧瑜打伤的男子朱某死亡。

  据了解,死者朱某是一个准父亲,孩子是在他死后第20天诞生的。

  周巧瑜认为,自己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我没想伤害他,当时他们一直在打我老公,我怕老公出事,才想用砖头制止他们的”。

  法院认为,周巧瑜属故意伤害罪,判其有期徒刑13年。(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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