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歌舞团原团长贝宇杰重审被少判 还将上诉
2013-10-10 14:45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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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控私吞腾格尔等演出费并受贿30余万
中央民族歌舞团原团长重审被少判
曾被指控私吞腾格尔等演出劳务费9万元,借中央民族歌舞团业务排演楼舞台机械工程招标收受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原销售经理许某给予的30万元好处费,中央民族歌舞团原团长贝宇杰,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贝宇杰上诉之后北京市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昨天上午,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指控贝宇杰私吞9万元劳务费的证据不足,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贝宇杰有期徒刑10年半。贝宇杰的家人表示其还将上诉。
现年58岁的贝宇杰是我国著名的唢呐演奏家、国家一级演奏员。贝宇杰从2003年8月开始担任中央民族歌舞团团长。
检方指控,2005年贝宇杰在担任中央民族歌舞团团长,负责该团的全面工作期间,甘肃省庆阳市举办香包民族文化节,该市领导通过贝宇杰请到了腾格尔等演员到场演出,后来庆阳市给贝宇杰打了9万元作为上述演员的劳务费,这笔款项被贝宇杰私吞。此外,2006年中央民族歌舞团业务演出楼舞台机械工程招标,浙江大丰实业公司中标,2007年初,贝宇杰在中央民族歌舞团附近的一个饭店,接受了该公司销售经理许某给予的30万元好处费。贝宇杰的儿子结婚时还接受了浙江大丰公司另一高管给予的1万元礼金。
据了解,海淀检察院接到实名举报后,对贝宇杰立案调查。
此案审理中贝宇杰否认公诉机关指控其贪污和受贿的犯罪事实。昨天宣判之后,贝宇杰的妻子、姐姐等表示不服,坚称贝宇杰无罪。(记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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