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昨出台防性侵意见 男老师家长禁入女生宿舍
闽南网9月25日讯 今年以来,媒体集中曝光的个别地方出现的少年儿童被性侵犯案件,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针对此,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24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各地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
女生宿舍
须封闭管理
意见提出,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女生宿舍原则上应聘用女性管理人员。未经宿管人员许可,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做好学生夜间点名工作,发现有无故夜不归宿者要及时报告。要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防止发生社会人员性侵犯在校女学生案件。
特别关注
女生异常表现
意见还规定,各地教育部门要定期组织力量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教职工、学生是否有异常情况,特别是要关注班级内学生尤其是女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中小学校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指导学校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
性侵案发生后
须保护学生隐私
意见要求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要将师德教育、法制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意见指出,当性侵案件发生后,应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被性侵犯的学生有转学需求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予以安排。
教师性侵学生
必须依法严惩
《意见》能发挥什么效力?如何贯彻落实?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
记者:如何杜绝个别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性侵学生的行为?
负责人:个别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性侵学生的行为不属于师德范畴,而是极为恶劣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今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源头上严把教师入口关,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有精神病史人员担任教职员工。
记者:当下的社会环境比较复杂,少年儿童防性侵工作如何落到实处?
负责人:《意见》对各地教育、公安、团组织、妇联组织在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分别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因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开展不力,而导致多起性侵少年儿童事件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要进行问责。(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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