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初中生杨辉已回校上课 或起诉县公安局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上网质疑一起死亡案件,初中生杨辉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最新进展,张家川初中生杨辉已回校上课,或起诉县公安局。
边远地区的一件小案件,引起的震动之大,远远超出当地的想象。前日,少年最终获释,而抓他的县公安局局长因被曝涉嫌行贿,被深夜停职。
22日晚,王誓华律师(左)与游飞翥律师在看守所吃饭,当时民警一整天未安排会见,甚至全部离开办公室
短短几天时间,事态180度大转变,既滑稽也颇为惊险。这背后,是无数网民的质疑与声援,更是两名免费律师专程前往死磕的结果。
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这起“网络造谣500转刑拘第一案”如此收场,也引来舆论讨论。昨日多报发表评论,质疑地方民警的执法边界,甚至有回到劳教的趋势;也有再次讨论司法解释合理性的呼声。
【进展】
被捅出旧案公安局长深夜停职
少年发帖被刑拘,引发网上热议。网民很快在武威市中院官网发现一份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认定张家川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送给天水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居平5万元。网友质疑,为何今年4月已下刑事判决书,却不见白勇强承担责任或受处分。
这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前天深夜11点多,县政府官网挂出消息称,张家川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停止白勇强担任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深夜发布消息让网民不满。昨日上午,新华社引述县委消息称,白勇强被停职与史居平案有关,与杨辉案无关。
杨辉已返校杨父呵其“抬起头”
前日凌晨2时,细雨蒙蒙,警车将杨辉送至宾馆。杨辉下了车,赶紧戴上他那顶黑帽子。父亲杨牛胡一把将他的帽子掀下来。“你不是罪犯!遮着脸干什么?抬起头,孩子……”
杨牛胡后悔地说,他只上到小学三年级,到北京打工后常买报纸来看,要“得到知识”。“一个人命可以不好、穷也可以,但不能无知。”他常让杨辉到报摊上买报纸,关注国内大事,也影响了儿子。
昨日,杨辉回到学校读书,给律师发去短信说“要好好学习”。但杨牛胡更希望儿子能到天水市去上学,还希望儿子反思“素质问题”,“说的有些话是脏话,以后发微博应该正能量,要接受法制教育”。
大反转背后是律师和网民的死磕
昨早,大V潘石屹、王石都为“这孩子终于出来了”而欣慰。事实上,正是网民和律师,救出了少年。
潘石屹生于张家川邻县,在@任志强的提醒下,从19日下午起开始留心这位小老乡。
此案大反转,律师是最核心的后援,也再次体现“死磕”的力量。事件曝光后,北京律师王誓华、重庆律师游飞翥即前往,免费代理。22日,两名律师在看守所守候一整天,甚至一度看守所民警全部撤走,督察电话也打不通。
杨辉被释放,律师又提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王誓华还表示,“杨父对警方不满意,接下来只要杨父授权,可能对张家川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进行起诉。”
一人QQ发言也拘10日
脸上有伤
杨辉获释,但与他因同一事件遭处罚的18岁男子沙小龙仍被行政拘留。
张家川县政府此前通报,“县公安局对9·12案件中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给予治安处罚,行政拘留1人,罚款5人,刑拘1人。
沙小龙家住张家川镇,18周岁,在郑州当厨师,工资每月4000元。9月,沙小龙回家探亲。其母回忆,聚集事件发生当天,沙小龙呆在家频繁玩手机。他一名同学称,其或与杨辉类似,亦因在QQ空间发表“说说”被拘10日。不过,警方未向沙家出示处罚决定书。家人去拘留所探望时,发现沙小龙右脸颊乌青一块,不能确定是何原因导致。
【对话鼠标少年杨辉】
还会发微博 但要有证据
记者:同学说你很讲义气。
杨辉:百分之百。
记者:一般去什么网站?
杨辉:看新闻一般是手机看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这些。人民网每天有个类似于名人名言的,还挺好的。
记者:听说你很关心时事?
杨辉:在北京的时候比较关注新闻,也和同学讨论。回来张家川后,很少有心关心新闻啥的。
记者:看到你房间挂了一面国旗,你爱国吗?
杨辉:还行吧。不喜欢负面的,比如贪污腐败那些,喜欢正面的,比如官员为当地办好事啥的。
记者:警察一共提审你了几次?
杨辉:正规的3次。关我那间共9个人,都是盗窃、杀人犯什么的。我说我是因为网络谣言进来的,他们说我多管闲事儿。
记者:你现在后悔发微博吗?
杨辉:不后悔,后悔的是没有审核内容。以后要做一个正义的人,遇到这样的事还是会发微博,但是要(有)证据,空口无凭嘛。新华社 南都 成都商报 综合
【评论节录】
为极少数同事的执法及其他行为羞愧
(“十大政法官员有影响力微博”段郎说事)
我为极少数同事的执法及其他行为感到羞愧、汗颜,为律师们的努力感到欣慰,更深感实施法治之任重道远。顿治网络秩序很有必要,但必须谨防长官意识以及扩大化。依法治国,实现法治警务是极其重要一环。该醒醒了。
“初中生被拘案”的执法失当必须重视
(北京青年报)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不仅给出诽谤、寻衅滋事的入罪法律要件,同时又为入罪标准设定了严格门槛。司法解释的落脚点是具有善意的,其出台是基于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保护,但此次提醒我们谨防“好经”被歪嘴和尚念坏。
杨辉的命运与警权的边界
(第一财经日报)
司法解释其相关含糊的条文可能引致警权滥用,将网络不当言论与网络谣言混同,造成非罪行为的有罪化。
事实上杨辉的网上发言与所谓“闹事”并无任何因果关系,警方却以司法解释中“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抓人,其自由裁量权过大。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对警权的使用是一个考验。当警察权力未能依法行使、警察权力变得随心所欲时,警民冲突在所难免,将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
初中生刑拘案不能成劳教借尸还魂
(光明网)
张家川公安发布刑拘杨某张冠李戴,转发500次的判定标准是针对“诽谤他人”罪的,而非针对“寻衅滋事”。
“网络诽谤”等案件,执法能否做到不玩忽、不构陷、不随意扩大适用法条的外延、不利用法律作为维稳工具,将是对司法解释是否正义的最好说明。目前劳教制度已经开始改革,应严防一些边界相对模糊、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的罪名被维稳工具化,进而发展成为一种准劳教性质的程序甚至制度。
杨某囚与释:“两高”司法解释再讨论
(21世纪经济报道)
就在“两高”公布司法解释当天下午,北京律师徐灿就向全国人大寄出了自己起草的合法性审查建议书。他写道,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等即可被归罪,这或将成为打击报复的利器。这一未经过公开讨论的司法解释在发布次日即宣告生效,也没有体现公开原则,“我国举凡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出台或修改前,其草案必先公布于众,容民众发表意见和建议。”
杨某获释是对两高《解释》的实践磨合
(环球时报)
网上活跃人士将杨某获释当成抵制“两高”《解释》的“胜利”,这样说话或许能给他们带来快感,帮他们发泄情绪。但如果他们真这么认为,就是想多了。两高《解释》保持着它的岿然存在,杨某案的争议实际上提供了厘清《解释》边界和细节的一个机会。全社会形成准确执行、遵守《解释》的能力需要一个过程,现在已经开始了这样的磨合。
不要急着给“甘肃发帖少年”上光环
(扬子晚报)
有人为他拍了目光坚毅、手举V字的造型晒到网络;有媒体开始采访他,问他对时事的洞见以及对公共事务的看法……这名来自张家川的少年,他还是个孩子!对心智尚不成熟的孩子来说,不该让他承载太多与年龄段不匹配的东西,而不是急于将其拉入公共声场。不要作过度的解读和消费了,让少年的生活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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