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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爆炸案开庭审理 自称非故意引爆(图)

2013-09-18 09:04 来源:闽南网 1

  “首都机场7·20爆炸案”17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以涉嫌爆炸罪对被告人冀中星提起公诉,冀中星出庭受审,并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十七日,被告人冀中星在庭审现场
十七日,被告人冀中星在庭审现场

  2013年8月29日,此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朝阳区人民法院当日进行立案审查并决定受理此案。开庭前,法院已向冀中星及其辩护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

两医护人员陪护

  17日上午9时,随着法官宣布“带冀中星上庭”,多名法警推着冀中星进入法庭,随后法警将冀中星的病床调整到一个躺卧的姿势。鉴于冀中星下肢瘫痪,又因爆炸受伤左手截肢,法庭特别准许其躺着说话。

  同时,法庭为冀中星安排了2名医护人员,审判长告知冀中星,如果觉得身体不适,无法坚持庭审,可以随时举手示意。庭审过程中,法官多次询问冀中星是否能够坚持,并由法警提供饮用水。

  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称,被告人冀中星于2013年7月20日携带自制爆炸装置,自山东省鄄城县居住地乘长途汽车独自来京,当天18时许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二层国际旅客到达B出口处,在遇到民警现场执法时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其本人重伤,同时造成一民警面部、双臂及胸前背部多处灼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爆炸现场秩序混乱,国际旅客到达出口通道紧急关闭,被告人冀中星被当场查获。

本案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冀中星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已构成爆炸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冀中星对起诉书中指控涉嫌犯爆炸罪的事实作了陈述。案发当天,当机场民警到达后,他怕民警抢手里的爆炸物,所以把爆炸装置倒手,之后发生爆炸。冀中星辩称,自己不是故意引爆爆炸装置,是过失行为。他同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

  法庭调查结束后,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行为系故意爆炸还是过失爆炸这一焦点问题,就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

  整个庭审过程约持续两个半小时。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新华 新京 北晚 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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