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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开发商毁资江防洪堤建楼 冷水江水利局称不知情(图)

2013-07-24 09:44 来源:三湘都市报 0

眼皮底下毁堤建楼,水利局“没看见”

冷水江多处资江防洪堤违规开发,相关职能部门坐视不管省水利厅紧急叫停

  防洪堤被挖低路面十多米,岸土大量抛入河中,堤坝损毁达3000平方米,30多个直径1米多宽的桩孔深扎河底……这是7月12日记者在资江防洪堤上看到的景象,损毁的河堤位于冷水江市沿江路与技校路的交会处,与冷水江市水利局相距大约30米远。

  防洪堤上从事商业建筑开发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但从2012年10月开始,开发商在没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河堤上违法施工达半年之久。在当地市民强烈的反对声中,此事最终引起省水利厅的高度关注,该违法工程日前被叫停。

市民刘斌指着被损毁的防洪堤说,这就是职能部门不作 
市民刘斌指着被损毁的防洪堤说,这就是职能部门不作为导致的。

  事实上,这不是孤案,据记者调查,流经冷水江城区的资江,两岸防洪堤上开发的酒店、别墅、茶楼、厂房等达9处之多。面对这些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冷水江相关职能部门的态度耐人寻味。

资江曾淹冷水江城区

河堤是防洪“长城”

  7月11日早上,李漠凡在资江河畔晨练,这是他多年来的习惯。望着脚下一大片损毁的河堤,他神色凝重。

  李漠凡退休前曾担任冷水江市审计局副局长,在资江河畔生活了20多年,对资江河情有独钟。老人告诉记者,1996年洪灾,资江淹没了冷水江城区所有路面,很多地势低的区域,一、二层房屋都被洪水漫过。“市民们对这段历史至今记忆犹新。所以,当开发商违规开发损毁河堤时,有逾千多市民签名,要求追责。”

企业捐200万修路

政府出让开发防洪堤

  被损毁的河堤位于冷水江市沿江路与技校路交会处,原来是一个荒废的码头。2007年,技校路改造,大唐华银金竹山电厂捐款200万修路。事后,冷水江市政府第二次规划委员会把荒废的3000平方米码头及码头斜对面的另一块土地一起出让给大唐华银金竹山电厂开发。2012年,开发商潘某等人挂靠湖南新康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揽了电厂的开发工程,成立了“金电大厦项目部”。

  2012年10月,开发商在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对码头破土动工,准备把码头建成一个大型停车场,停车场上面兴建农贸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工程,特别是水坝和堤防的安全”。因此,冷水江市政府将防洪堤出让给企业开发,这一决策明显违法,也为河堤的大面积损毁埋下了隐患。

眼皮底下损毁防洪堤

水利局竟称“不知情”

  损毁的防洪堤离冷水江市水利局大约30米,违法行为发生在水利局的眼皮下,还竟然能施工达半年多之久。那么,水利局对此有何说法呢?

  7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冷水江市水利局,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于是,记者拨打局长邹伟平的电话,一听说是记者,对方一句“打错了”就挂断了电话。面对记者的提问,副局长谢培新称,对河堤被损毁不知情。

主管部门坐视不管

两次下令才叫停施工

  当地市民刘斌告诉记者,毁堤事件发生后,他最初向水利局反映了,但一直没有下文。后来,他与市民代表们向省水利厅汇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直到今年6月17日,市水利局才第一次对开发商下达执法通知书:“停止该违法行为,听候处理,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执法通知下达后,开发商依然在施工,水利局并没有采取执法行动。”刘斌气愤地说,“我们再次向省水利厅执法监察总队反映后,市政府出面才叫停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但由于冷水市江水利局不作为,执法不力,导致大面积防洪堤惨遭损毁。■记者黄海文

幕后

规划局三发公告

欲让“开发合法”?

  开发商未批先建,在资江防洪堤上违法开发的行为,冷水江规划局同样拥有执法管理权。据刘斌介绍,市民也曾多次向规划局反映。但在今年3月19日至4月3日,规划局竟三次发出“拟行政许可公告”,而且公告明确了防洪堤开发红线图,欲为开发商违法开发披上合法外衣。

  然而,由于市民反映强烈,这一企图并没得逞,一直到工程被叫停,开发商都没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今年5月,副省长张硕辅对市民的反映报告作出批示后,市规划局才拿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然而,这份第14号处罚决定书因漏洞百出,立即遭到了市民的强烈质疑。“首先,对处罚对象的主要违法事实并没写清;其次,处罚金额仅3万元,明显过轻”。刘斌说,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依此规定,规划局对开发商的罚款应在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更令人生疑的是,处罚日期是今年“3月12日”,而此前规划局3次为开发商发出的拟用地行政公告却在3月19日和4月3日。

  面对这一系列问题,规划局如何解释呢?12日下午,记者来到市规划局,但卢集锦副局长拒绝了采访。

部门回应

记者调查资江多处河堤被蚕食

省水利厅介入:严查严处!

  沿江路与技校路交会处的防洪堤被毁事件,并非孤案。13日上午,记者租车沿资江两岸走访发现,2套别墅、2所豪华酒店茶楼、多所厂房均建在防洪堤上。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些别墅、酒店茶楼的主人都很有“背景”,“否则,防洪堤上的这些高层建筑怎能获得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

  15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副大队长李明利指出,政府将防洪堤出让开发,属违法行政,防洪堤是不能规划商业开发的,规划局在没征求水利部门意见的情况下,发出行政公告,属乱作为。“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违法违规批建的,要坚决整顿和清理。”李明利说。

  19日上午,李明利副大队长再次回复记者:“经我们调查,你反映的情况都属实,感谢媒体对我们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7月18日,我们在冷水江组织规划局、国土局、水利局等部门召开了一个处理会议,市政府一位副市长也参加了。会议要求对正在违法开发的项目尽快做出处理,对历史原因建筑在防洪堤上的别墅、酒楼分阶段处理。”

专家声音

面对政府错误行政决定

职能部门要敢于“叫板”

  省社科院副巡视员、研究员方向新指出,面对政府错误的行政决定,执法部门往往弱势化,执法力度就会大打折扣,由此所造成的社会负面效应和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冷水江城区防洪堤开发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的低能表现印证了这一点。“政府一定要依法行政,施政前要多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唯如此,政府才能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职能部门不应该在政府权力面前随波逐流,要敢于独立执法,更要敢于纠正政府错误的行政决定。”记者黄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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