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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小三和睦相处十余年因拆迁纠纷拆散“一夫二妻”

2013-04-10 11:2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4月10日讯 “一个丈夫两个妻子”,和睦相处长达十余年,这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情,却真实发生在广州市黄埔区。然而,十余年后,原配妻子却突然以重婚罪将丈夫及其情人告上公堂。近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审结了这宗罕见的重婚案。

“小三”进夫妻店

  1976年,27岁的广州男子李伟,经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小两岁的同乡董林。恋爱数月后,两人于1977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董林先后为李伟诞下一对儿女。

  1990年,李伟对年仅17岁的广西女子张林一见倾心,向对方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并与张林确立恋爱关系。直到1992年,张林生下女儿后才发现李伟已婚的事实。李伟谎称正在同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张林为此继续与李伟保持恋人关系。1999年,张林为李伟诞下一名男婴。

  其间,董林发现丈夫背叛自己,与他人另组家庭,但她却选择接受这个事实,默认丈夫及其情人的关系。

  一再退让的董林,不仅同意让“小三”加盟夫妻两人开设的餐饮店,还一度帮“小三”抚养女儿直至读小学,甚至默许丈夫和“小三”一起生活。

“两妻”相处融洽

  十余年来,李伟有两个妻子的事在村里成了公开的秘密。然而,原配与“小三”十余年的和睦相处却因经济纠纷被打破。2011年,董林长子成婚后,提出希望能够参与父母以及“小妈”共同经营的餐饮店,并要求多分一份营业额给他,但这并没有得到李伟同意。

  同年,董林一家居住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李伟迟迟不肯签订拆迁协议,在家庭会议上,他也明确表示不会将拆迁所得分给董林的孩子。至此,董林内心深处积压十余年的怒火彻底被点燃。

女儿并非他亲生

  2011年11月,董林主动到公安机关告发丈夫及其情人的重婚罪行。去年2月,李伟及张林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去年7月,黄埔区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李伟有期徒刑6个月,张林则因主观恶性较小,且有年幼小孩需要照顾,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去年3月,董林又向黄埔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日前判决认为,董林与李伟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据了解,李伟被抓获后,经DNA鉴定,张林女儿并非李伟亲生。对此,李伟表示自己也曾怀疑过,但承诺今后仍会继续抚养这个孩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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