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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今日选举新一届国家机构领导人

2013-03-14 08:19 来源:闽南网 0

  据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4日上午将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常委,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表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草案。

  12日下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人选,作为主席团提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

  13日,各代表团酝酿协商了上述人选。代表们认为人选的产生充分发扬了民主,人选的素质条件和民意基础都比较好,结构比较合理。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3日下午举行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上述人选作为候选人,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团会议还决定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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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三天选举和决定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据新华社电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法律规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提请大会决定任命;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提请大会决定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提名,提请大会决定任命。

  根据大会日程,14日,各代表团将酝酿国务院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酝酿协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15日,各代表团酝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4日至16日,选举和决定任命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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