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汽车租赁诈骗团伙涉案129万终被诉
2013-01-06 19:47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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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多元的租金,便可租到一部价值20万元左右的轿车,再伪造证件,将汽车抵押给他人借款,便真的可以做稳赚不赔的“生意”?今天记者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法院获悉,做这种“生意”的俞某、施某、王某、傅某四人最终还是载了,海宁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四人提起公诉,其中俞某涉案129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1月16日,俞某在嘉兴市某汽车服务公司以租赁为名骗得一部价值19万余元的帕萨特轿车,交付了11000元租金。之后,俞某便伪造行驶证并在2012年1月9日至2月19日期间抵押给王某,数次借款,共计7万元。而后,尝到甜头的俞某又联系施某、王某、傅某一起采用相同的方法实施诈骗。据悉,2012年3月16日,俞某还空手套白狼,以借为名,从朋友那里骗了辆车之后抵押,借款6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俞某、施某、王某、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者结伙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俞某作案9起,价值129万余元,施某作案6起,价值83万余元,数额均属特别巨大;而被告人王某作案2起,价值15万元,傅某作案1起,价值55000余元,数额巨大,其四人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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