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刘强已获妥善安置并于4日回国
2013-01-04 19:34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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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交部网站报道,2013年1月4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答问实录如下:
问:韩国法院判决拒绝向日方引渡刘强。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据报道,刘强已离开韩国,回到上海,请证实。
答:1月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已于4日回国。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刘强,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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