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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立法规定:外国船非法进管辖海域可扣押

2012-11-28 09:02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11月28日讯 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35次会议27日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界定外国船舶及其人员进入海南管辖海域不得违反沿海边防治安管理的六项行为。对非法进入海南省管辖海域的外国船舶,《条例》要求公安边防机关可依法采取登临,检查,扣押,驱逐,令其停航、改航、返航等措施予以处置。(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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