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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订新规被质疑医保缴费中断3月将清零

2012-06-09 11:5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6月9日讯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等新规定,让深圳这部还处于征集意见阶段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不断引起人们的质疑。征集意见的截止时间从5月31日延迟到6月7日。如今,已有超过2万条意见,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汇总到深圳法制办。

外来务工者质疑

  在深圳打工12年,如今已年届四旬的申正国,不打算再为自己缴纳医保费用了。让他做出这一决定的,正是《办法》中“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医保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清零”等新规定。在申正国的理解中,这些规定将让他面临退休后仍需继续缴费才能享受医保,甚至完全无法享受深圳医保待遇的困境。“像我们这些打工的会经常换工作,谁能保证25年的时间能够连续缴费,中断3个月就清零,那我们之前交的全都没用了?”申正国说。

  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翟玉娟也站在反对者一边。在深圳月均工资2850元的基础上,翟玉娟计算出根据《办法》缴费年限从15年延迟到25年的规定,参保人员将为此多支付39330元费用。虽然《办法》给出了5年的过渡时间,但在2017年之后,所有深圳市的参保人员均要按累计年限满25年缴纳医保费用。翟玉娟认为,深圳缴费年限提高至25年,高于北京、上海、杭州等城市,是在将政府应该承担的负担转嫁给参保人。

国家医保立法缺位

  深圳市社保局的新闻发言人黄险峰称,深圳外来务工人员多、年轻人员多等特殊优势,将随着人口红利的消逝而逐渐淡去,深圳必须考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问题。在他看来,提高缴费年限是迟早的事。对于25年的年限等标准,黄险峰表示这是根据调研报告,对53个地区缴费年限情况分析,发现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比较合适的期限。但深圳市要解释的问题不止于此,他们还要直面《办法》出台的立法等级问题,《办法》以部门立法的形式出现,不需要经过市人大会议的审议。

  有关专家认为,深圳医保新政遭遇的尴尬,与我国目前医保以地方为主体的制度相关。国家层面在医疗保险立法上缺位,地方政府制定的标准,往往会向本地利益倾斜,而这是造成目前对医保政策诸多不满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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