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信了!土地证到期缴费系误读 如何续期尚无细则
2016-04-19 10:49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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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了!土地证到期缴费系误读!媒体报道,温州最近有一些市民遇到了难题。他们交钱买房后过户时才发现,他们持有的土地证上写着土地年限20年到期,而且在今年3月已经到期了。主管部门说,如果要续期,总价不到70万的房子,要缴纳大约30万元,才能延长土地使用期限。这是怎么回事?居民应该如何保障房子是自己的?
新华社报道:温州市国土局表示,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近期媒体报道“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
温州市国土局称,温州市区一批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面临续期的问题。基层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能办理相关续期手续,给群众带来不便。对此,温州市国土局高度重视,已着手研究相关方案,近期将报上级研究决定,妥善化解这类问题。
近日,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对此撰文称:理论上讲,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市民,如果仅仅是居住需求,可以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住在房子里。但若要考虑未来有转让、抵押房产的可能,那么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出让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是必要前提,或者在转让不动产时补交土地出让金。
温州出现20年使用权住宅的情况,有其特殊性。全国大范围出让的40年以上的商住用地和70年产权的纯住宅用地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末,使用年限到期问题近期不会集中出现。
尽管温州出现的“到期房”总体量不大,但也关系到几百户家庭的切身利益,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妥善解决。
资料图(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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