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自景任四川广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简历照片
2016-03-02 16:17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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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广元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同意接受王菲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邹自景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会议决定接受张树壮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陈齐鸿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记者 程文雯)
邹自景简历照片
邹自景(资料图)
邹自景,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河北文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毕业,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省广元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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