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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将于今年3月3日召开

2016-02-29 10:00 来源:京华时报 0

  昨天,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京开幕。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为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做准备。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出席。

  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讨论慈善法草案。

  昨天的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的说明、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和关于人事事项的说明。

  全国政协副主席杜青林主持会议。

  全国政协副主席韩启德、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林文漪、罗富和、何厚铧、李海峰、陈元、卢展工、王家瑞、王正伟、马飚、齐续春、陈晓光、马培华、刘晓峰、王钦敏出席会议。

  (原标题: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将于今年3月3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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