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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218处药店可回收过期药品 集中无害化销毁可供热

2015-12-18 11:54 来源:青岛早报 0

  昨天上午,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位于莱西的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公司举行了“回收过期药品暨没收不合格药品集中销毁”活动。这是我市今年第二次举办集中销毁药品活动,部分市民代表现场监督了销毁过程。本次共销毁罚没不合格药品3.4吨,过期药品9吨。据介绍,今年全市家庭过期药回收25.5吨,设立的218处过期药品回收点覆盖各区市。市民可登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查询具体地点。

12.4吨药无害化处理

  昨天上午,数辆装满过期药品和不合格药品的小货车在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监督下开到莱西市姜山镇的新天地固体废物处置公司。工作人员将这些药品全部投入处置器中,进行分离无害化处置。记者注意到,家庭回收过期和不合格药品中,主要以妇科、消炎、心脑血管等药品种类为主。据介绍,这是我市今年以来第二次规模较大的集中销毁行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特意邀请了20多名市民代表,全程跟踪销毁过程,在药品专家的解读下,让市民了解到了过期药和不合格药品的危害。

  “固体废物处置系统,采用的是先进的烟气处理技术,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热量还可以用在供热上。”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药品通过进料系统后转入窑内,随着筒体的转动,药品等废物慢慢向尾部移动,完成干燥、热解、燃烧和燃尽的过程。经过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和飞灰经处理后,进入安全填埋场,彻底将焚烧残余无害化处置。

218处回收点覆盖全市

  在过期药品销毁现场,相关专家介绍说,药品过期后,有效成分含量降低,药效也随之降低。例如:青霉素、头孢菌素等抗生素稳定性较差,很容易减效或失效,过期后服用可能造成病情的延误,如不慎散发到空气中,容易引发过敏、甚至休克等意外。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环境不符合要求,药品的化学成分可能会改变或分解出一些有害杂质,对人体产生损害。例如,维生素C在空气中放置时间过长,会被氧化,氧化后的维生素C对人体有害。

  “包括即墨、平度、莱西、胶州等区市,都设立了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点。”据介绍,为方便市民回收过期药品,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了218处固定的过期药品回收点,建议市民不要随意丢弃过期药,请主动将过期药送到指定回收点。(记者 康晓欢 孙启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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