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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入狱妻子起诉欲离婚 南安法官远赴包头开庭调离

2015-07-03 09:46 来源:南安商报 0

  丈夫因诈骗罪获刑,4年后妻子诉请离婚。近日,市法院民一庭法官远赴千里,将法庭“搬”到内蒙古包头监狱,成功调解了一起涉监离婚案件,双方和平分手。据悉,这是市法院今年受理的首起跨省涉监案件。

     在孩子高考前入狱 4年后妻子起诉离婚

  1991年,南安人郭某和来自宁德的胡某经人介绍后相识相恋,并于当年年底按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直到1997年两人才补办结婚证。1992年,两人生下一子。但因郭某常年在外,胡某在孩子出生2年后便带回了娘家。

  日子一天天过着,胡某孩子也一天天长大,上了小学、中学。孩子的成绩一直不错,这让胡某很是欣慰。怎料,2011年5月,就在孩子高考前一个月,远在内蒙古的郭某因为犯诈骗罪被判了刑,并被羁押在包头监狱。

  本来,胡某一个人照顾孩子已很不容易,如今丈夫又犯事被抓,胡某已是心力交瘁。更让胡某寒心的是,郭某入狱前将所有积蓄转交给自己的家人保管,这样的不信任让胡某很是失望。孩子也受父亲入狱的影响,高考发挥失常,成绩只上了本二线。

  念及夫妻感情,在郭某入狱期间,胡某还给郭某寄钱,偶尔也打电话关心他。但与此同时,胡某离婚的想法也愈来愈坚定,今年5月,胡某向法院递交诉状,决定和郭某离婚。

     法官远赴千里开庭调解 双方和平分手

  民诉法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月6日,市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涉监离婚案。由于郭某在监狱服刑,经办法官要远赴内蒙古包头监狱审理此案。从南安到包头有2000多公里,是名副其实的“千里之外”。

  为了办理好这个案件,经办法官事先经过多方联系,通过邮寄送达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并和当事双方确定于6月29日在郭某所在的监狱开庭审理。

  6月29日9时许,经办法官和书记员赶到包头监狱,并在监狱里临时布置的审判庭开庭。

  “真的太谢谢你们,为了我们俩离婚的事跑这么大老远来。”许久未见到家乡人的郭某笑着用闽南话和法官一行打起了招呼。

  “你怎么一个人来?没有人跟你一起来吗?”见到胡某,郭某面露羞愧却还是忍不住问道。“挺好的,你在里面怎么样?”胡某告诉郭某,孩子已经长大了,今年大学毕业,让他放心。

  考虑到双方是20多年夫妻,是有一定感情的,法官不放弃最后的调和希望,决定再努力调解一次。在调解中,因为胡某和郭某已经事先有协商过,双方都希望好聚好散。“我尊重她的想法,同意离婚。”郭某说,他还表示如果胡某在外有什么债务,他都愿意帮她偿还,但胡某婉拒了。

  1个多小时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两人自愿离婚。(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蔡宗场 杨玲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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