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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2单位3个人获团省委表彰

2015-05-20 10:46 来源:南安商报 0

  记者昨日获悉,南安市检察院、罗东中学团支部日前被团省委授予“2014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团市委书记助理林锦铌、仑苍镇团委书记梁伟能获评“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东田镇党委组织干事刘清良获评“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王慧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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