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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被护士烫伤女婴脸上疤痕淡化 获赔5万元

2015-02-06 15:29 来源:南安商报 0

  昨日,在南安市人民调解中心,被烫伤女婴小宝(化名)的父亲陈志郎与南安市第一医院代表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家属获赔包括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在内共计5万元。陈志郎对赔偿结果表示满意,在调解室内,他还向记者展示了小宝的近照,孩子脸上的疤痕已淡化,恢复良好。

目前,小宝脸上的疤痕已经淡化了许多。

目前,小宝脸上的疤痕已经淡化了许多。

    孩子脸上疤痕淡化 家属获赔5万元

  昨日下午3时,在市人民调解中心办公室,记者见到了陈志郎。他告诉记者,小宝在半个月前顺利出院,“恢复情况比较好,医生给配了药膏,用来消除疤痕,现在脸上只剩一个红圈”。

  陈志郎用手机拍下了小宝这段时间以来的恢复情况。记者从最近拍摄的一张照片上看到,小宝脸上的疤痕明显淡化了许多。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小宝母亲柯宝心。“孩子出院后恢复得不错,脸上的疤痕渐渐淡化,但额头上的疤还很明显。”柯宝心说。

  最让柯宝心担心的是这次事件对孩子心理上的影响,她告诉记者,现在孩子白天都很正常,晚上睡觉时经常惊醒,然后一直哭。“现在大人说话都不敢太大声,怕吓着孩子。”

  昨日下午4时许,陈志郎与市第一医院代表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陈志郎一家获赔包括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在内共计5万元。

  陈志郎表示,他对赔偿感到满意。

    当事女护士处理结果 卫生局将在未来几天公布

  看到陈志郎签下协议,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第二小组的工作人员松了口气。因女婴烫伤事件引起民众强烈关注,工作人员在调解时也感受到压力。

  1月8日,陈志郎首次找到市人民调解中心,要求市第一医院及当事护士赔偿50万元。“家属提出这样的赔偿金额,主要认为该事件对他们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当时我们并没有对此提出任何异议,而是提议家属带孩子去做进一步检查,并确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以及是否造成伤残。”市调解中心副主任黄家栋说。

  1月25日,陈志郎再次来到市人民调解中心时,情绪已经缓和很多,原来泉州180医院检查结果出来了,孩子并未构成伤残,也没有严重后遗症,恢复情况良好。

  黄家栋告诉记者,考虑到孩子受到的精神损害,经过协调,最终双方将赔偿金额确定在5万元。

  “在法律上,护士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民事责任应该由医院来承担。”黄家栋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卫生局将在未来几天内公布对烫伤女婴事件中当事女护士的处理结果。(记者 邹思敏 通讯员 凌海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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