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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原市委书记骆国清受贿 一审获刑15年

2015-01-11 08:12 来源:闽南网 2

  闽南网1月11日讯 据龙岩市检察院官方微博@龙岩检察透露,1月9日,由龙岩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泉州原市委常委、南安原市委书记骆国清涉嫌受贿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骆国清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骆国清是泉州惠安人,1952年11月出生,1972年12月入伍。1996年11月,骆转业地方工作,在泉州市委、人大、政府机关多个岗位任职。历任泉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泉州市清濛科技工业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泉州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5年6月,骆国清任南安市委书记,同年11月起任中共泉州市委常委、南安市委书记。2011年2月,骆国清再次被补选为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同时担任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直至2012年1月退休。(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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