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出台工作意见进一步转变审批方式提升服务效率
近日,南安出台《关于进一步转变审批方式提升服务效率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取消10项行政审批事项、35个预审预申请事项,确认形式审查类审批事项共计445项、实质审查类审批事项共计303项。
“《意见》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审批服务事项向面向一线企业和群众的窗口集中,逐步解决多头跑审批问题。”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取消10项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意见》,此次将取消的10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5个单位,包括:市国土局的申请降低开采标高;市民政局的民办养老机构审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审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审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审批;市安监局的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市质监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市文体新局的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制审批。
同时,取消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等35个审批事项所涉及的预审、预申请环节,共涉及市人社局等6个单位。“这35个事项由主体审批部门自行直接受理、直接审批,不再需要其他部门办理鉴证或提供证明材料作为该项审批的前置依据。”该负责人说。
界定形式审查类事项445项
为便于进一步转变审批方式和提升审批效率,《意见》将全市所有审批事项划分为形式审查类事项和实质审查类事项两大类。其中,界定为形式审查类型审批事项共445项,实质审查类审批事项共303项。
“形式审查类事项由审批科直接受理、审批、办结,无审批科室的则由本部门指定1个职能科室负责。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由其入驻服务窗口(科室)受理、审批、办结。”该负责人说。
对于此次公布的303个实质审查类事项,各有关部门将规范和明确专家评审、公众听证、中介鉴证、现场勘察或其他法定的审核、核实、检验、检测环节所需的时限、条件、流程,并公开接受咨询与监督。“原则上应由各有关部门指定1个业务科室统一受理申请及与申请有关的缴费等辅助性事项,并进行内部封闭式审批流转,不得由申请人多头申请及办理与申请有关的辅助性事项。”该负责人表示。
将建审批事项依法设立机制
在降低审批服务门槛方面,《意见》指出,我市将建立严格的审批事项依法设立机制,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设定程序,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准入制”。今后,我市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预审、预申请事项,各行政审批部门对已有的各类审批事项不得自行增设审批条件。
此外,创新网上审批制度,对涉及2个以上审批部门的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并联审批,建立健全“一窗受理、同步办理、限时办结”的网络审批运作和电子监察机制。以市网上审批系统为核心,进一步推行行政审批信息化应用终端建设,事项全流程审批所需材料经电子化后提交并由网络同步发送各有关部门,各部门通过网上审批系统流转、互认、归档,实现审批信息网上实时共享,杜绝重复提交材料,形成快速流转的全共享网络平台,提高审批流转速度。(记者 杨玉蕊 唐莉洪 通讯员 陈丽婷 黄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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