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安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60元个人缴费提高20元
昨日,南安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参合动员大会召开。10月31日-12月25日,居民、农民可分别到居委会、村委会填表登记缴交2015年城镇医保、新农合费用;而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可将保费存入银行卡,银行将于明年1月1日起自动扣除。
参保费用新农合明年筹资标准提高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提高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成年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10元(个人缴费150元、政府补助360元);未成年人为每人每年400元(个人缴费40元、政府补助360元)。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70元提高到90元、政府补助由320元提高到360元。保障期限均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其实是提高了农民保障水平。”市医保中心副主任林江洪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0元,每提高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如果缴费100元,政府将补贴30元,在此基础上每提高100元,政府补贴相应增加10元;选择800元及以上档次,政府补贴均为100元。参保人员可按上年度缴交标准续交保费,也可到附近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变更缴费档次,再按变更后的缴费金额存入农商银行账户中。
“政府补贴由原来每提高一档次补贴5元提高到10元。”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负责人说,政府总的补贴金额由30元-75元调整为30元-100元,这一改变使居民获得更高的缴费补贴。
参保范围新生儿90天内参加城镇医保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社区居委会、集体户居民须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如因婚姻确需转参保类别的,须提供户口迁移和结婚证复印件。
此外,2015年起,有参加城镇医保所在户的新生儿可持有关证件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婴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农合方面,以缴费前公安户口为依据,凡持有南安户籍人口,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均“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未按规定整户一次性参合者,不能享受新农合医药费用补偿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龙群出席会议。(记者 邹思敏)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