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村民电动车行驶中后备箱万元现金竟没了
窃贼不用工具,直接打开行驶中的电动车后备箱,盗走万元现金,整个作案过程才花了5秒……听到这,大家可能还不相信。但4月中旬,洪濑镇傅某就遇上了。
近日,南安市法院依法对这起盗窃案作出判决。韦某、黄某、谭某、罗某因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不等、处罚金2500元。
4男子分工合作仅用5秒偷走万元现金
4月19日9时许,家住洪濑镇葵山村的傅某到康美镇福铁村南安农商银行取钱。
取完钱后,傅某便将钱放到电动车后备箱,然后骑车回家。回到家后,傅某下车查看,发现放在后备箱内的万元现金已不翼而飞。
情急之下,傅某马上赶回银行查看门口的监控录像。这才发现,有人竟在她开车过程中偷走她放在后备箱中的钱。
监控显示,19日9时8分54秒,傅某将钱放到后备箱后,便骑车离开,在不远处下坡时放缓了速度。
9分53秒,一男子快速走到傅某车旁,只见该男子迅速地打开傅某的电动车后箱,仅用5秒钟,就将钱偷走,而此时傅某却毫无察觉。
因银行的监控模糊,男子的特征无法看清。得手后不到两分钟,男子就上了一辆小轿车往泉州方向驶去。
4名窃贼租车找寻目标女子取钱放后备箱被盯住
钱被盗后,傅某急忙赶到南安市公安局报案。6月5日,4名嫌疑人在泉州清濛开发区租房内被抓获,并于9月3日被南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韦某、黄某、谭某、罗某均是广西人,平日无所事事,缺钱花才预谋盗取他人钱财,其中韦某、黄某、罗某曾因盗窃罪多次入狱。
4月19日,韦某、黄某、谭某、罗某4名老乡聚在一起,商量偷东西搞点钱花。经一番商量,决定由黄某驾驶一辆租来的起亚小轿车,4人沿清濛往南安方向行驶寻找作案目标。
当天9时许,小车开到康美福铁村的农商银行门口,谭某、罗某、韦某下车并不时往银行张望。韦某走到出口处蹲下等候,刚好看到一名女子(即傅某)取了一叠钱,从银行出来后就将钱放在电动车后备箱。
锁定目标后,4人分工合作,谭某和罗某在一旁望风,韦某则跟上该女子,并趁其不注意,从后面打开她的后备箱,偷走万元现金。随后,黄某开车过来接应,这一过程,仅用5秒钟。
偷到钱后,4人开车逃离现场,随后将一万元平分,在被抓获时,这些钱已被他们挥霍一空。(见习记者 洪丽燕 记者 王君 通讯员 陈聪敏 黄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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