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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明确石结构房改造审批程序办结时限

2014-10-24 09:07 来源:南安商报 0

  近日,南安市下发《关于明确石结构房屋改造审批程序和审批办结时限的通知》,进一步简化成片改造、就地翻建、加固改造3种改造类型的审批程序,同时缩短审批办结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在美林街道溪一村,石头房改造项目已经启动。实习生李想摄

在美林街道溪一村,石头房改造项目已经启动。实习生李想摄

  南安房产新闻报道:成片改造的,改造计划每年由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上报乡镇(街道)汇总、审定后,报市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制订南安市年度石结构房屋改造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实施。

  其中,市区项目经市城乡规划局核验,市区规划区外的项目经所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核验,统规统建和建设多层、高层住宅楼的应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方可开工建设。

  对于加固改造的,则由业主聘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加固方案后,持加固方案和备案申请向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3个工作日后报镇政府备案后方可实施。

  就地翻建的,分市区规划内和规划外两种情况。

  市区规划范围内的,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议,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统一报街道办事处石改办。街道办事处石改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并分别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审核,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审核完后,街道办事处石改办每月5日报送市石改办,市石改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并分别签署意见后,再统一报市政府审批,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市城乡规划局、国土局根据审批后的相关文件,分别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市区规划区外的,申请人向所在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议,经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报送乡镇石改办,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乡镇石改办自收到村委会上报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勘测,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别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核发建设许可证,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

  其中,若是属于镇区规划区的,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要定期统一送市城乡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备案和监督执行。(记者 唐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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