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7日南安市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014-10-14 11:30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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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禁火令,决定从10月11日至10月17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据气象局预测,未来几天,南安市天气以晴为主,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经研究,我市决定发布禁火令并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2014年第2号),要求全市护林员在岗在位,巡山护林,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市镇两级扑火队伍应在岗在位,整装待命,做好扑火准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及林场要严格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市防火办报告情况。(记者 宋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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