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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蟒蛇肉南安一男子被刑拘

2012-02-09 09:35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这条蟒蛇肉长2.8米,重11.7公斤

  海都闽南网讯  将蟒蛇肉打成包裹,交给过路中巴企图发货,中途被巡逻的南安交警查获。前日,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南安人戴某,被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刑事拘留。

交警检查中巴发现两条死蛇

  今年1月20日上午9时许,在南安市梅山镇某路边,一名中年妇女拦下过路的中巴车。将一个贴着地点和取货人联系方式的白色泡沫箱扔到车上,要司机帮忙把箱子运送到泉州北峰。

  当天上午10时许,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流动中队在对这辆中巴车检查时,发现白色泡沫箱内竟然藏着被冷冻的两条死蛇,之后民警将该案移交至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处理。

  后经森林分局民警初步认定,这两条死蛇可能为国家一级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蟒蛇。两条蛇均已被处理过:头部和内脏均已被清理,其中一条长约280厘米,是除头部外的一具完整躯体,另一条长约100厘米,是蛇体的一部分。

  民警根据线索,锁定梅山镇村民戴某为寄货人,前日在家中将他抓获。

死蛇原为大蟒蛇 非法买卖可判刑

  后经泉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技术人员鉴定:死蛇一条重3.3公斤,另一条重11.7公斤,物种属于蟒科蟒蛇,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该案已立为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展开侦查,犯罪嫌疑人戴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民警介绍,在福建、广东等地区,喜欢食用野生动物如野生蟒蛇的大有人在。蟒蛇常被销售至饭店、酒店等场所,且市场上的蟒蛇肉每斤即可出售数百元不等,相比进货的每斤几十元、上百元价格,非法收购、出售野生蟒蛇可牟取暴利。

  警方提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其行为可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网记者 史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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