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事通:夫妻给儿买的房 离婚时不能分割
2014-09-16 07:5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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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9月16日讯 南安陈先生:我和妻子以儿子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并以儿子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儿子当时是13岁。如果今后离婚,房子怎么办?能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吗?
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由于你们是以儿子的名义购买,并登记在儿子的名下,此房屋视为你们夫妻共同赠送给儿子,此房已实际为你儿子所有,不再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接受赠与的财产应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未成年人基本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财产往往不能亲自进行管理、收益与处分。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其中一项监护职责就是,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离婚时,你和你妻子都无权取得该房子的所有权。(海都记者 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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