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翔云梅庄两村民搭脚手架起纠纷 司法所劝说3小时
2014-07-23 16:42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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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翔云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翔云梅庄村村民电话,称有两村民正发生纠纷,现场局势比较紧张。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之后看到,双方的情绪比较激动,一方不停地扔砖头,另一方则拿长棍与其对峙……
经过工作人员不断劝说,双方才停止过激行为。经了解,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房屋相邻,因其中一方正在进行房屋的外墙装修,需要搭建脚手架的问题引起冲突。
据悉,正在装修房屋的一方叫梁某顺,另一方叫梁某福,双方的房屋紧紧相邻,最宽处仅有20厘米左右的距离,最窄的地方外墙甚至贴在一起。梁某顺房屋有5层,梁某福的房屋有3层,梁某顺房屋四五楼的外墙要装修,需要搭建脚手架,脚手架需要搭在梁某福屋顶的上方。梁某福说,梁某顺没有与他商量,而且装修过程中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影响,因此阻止梁某顺在他的屋顶上方搭建脚手架。
了解纠纷的经过后,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梅庄村村委会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梁某顺要求搭建脚手架装修外墙,梁某福则要求梁某顺搭建脚手架不能影响到他的生活,并且不能“侵犯”到他的屋顶。
司法所调解人员表示,从情理上来说,双方是邻居,而且是堂亲,应当本着邻里友好的美德互相理解;从法理上来说,梁某顺在装修外墙过程中,因与梁某福的房屋相邻太近的关系,需要占用到梁某福的部分屋顶来放置脚手架,梁某福应予以方便,但是梁某顺应当在施工中合理使用,不得影响梁某福的正常生活,并且在施工完毕之后要将梁某福的屋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经过3个多小时的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接受了司法所的调解意见。双方达成协议,梁某福同意让梁某顺搭建脚手架,梁某顺保证装修完毕之后,将建筑垃圾清理干净,造成损失的折价赔偿,并押了3000元作为保证金。(通讯员 许美宣 凌海玲 记者 邹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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