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长安街庆园丰收鱼庄推微信活动 买单时不认账
近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新闻热线0595-26531010反映,她参加市区长安街“庆园丰收鱼庄”的微信扫描活动,中了二等奖。然而,餐厅服务员却以不在活动期内为由,拒绝兑奖。18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微信中奖兑奖时遭拒
17日傍晚,王女士和一名朋友到该鱼庄就餐。“我参加了你们店的微信活动,中了二等奖,上面写‘可以享受会员全场鱼锅半价,非会员全场鱼锅8.5折的优惠’,现在吃饭可以打折吗?”王女士一进门便询问道。
得到服务员的肯定答案之后,两人安心就餐。然而,等到付款时,服务员却告知,该活动奖励只能在14日兑付。
王女士掏出手机,给服务员看中奖记录,但服务员却坚称:“王女士是14日中奖的,那就必须在14日前来就餐,方可享受优惠。”
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按照原价买了单。
王女士给记者看了店家微信发来的活动奖券,上面清楚地写明奖券兑奖与使用时间标明为2014年7月14日-2014年7月17日。而17日的消费单显示,当日她消费龙鱼标准锅原价为148元,买单价格为148元。
“这明显是欺骗消费者。”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消费的时间并没有超过活动期限,商家却拒绝兑奖。
更令王女士无语的是,服务员明确告知自己的奖券无效,但王女士付款之后,奖券上面却显示出“已使用”3个字。
商家致歉将退还折扣优惠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朝生。
“如果商家在活动奖券上标明奖项兑付时间,消费者在就餐前核实奖券能使用。那么,商家最后拒绝兑付奖券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苏朝生表示,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
18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餐厅,只见微信扫描中奖活动的海报依然贴在门口显眼位置。
“不好意思,服务员是刚来的,对这个微信活动还不是很熟悉。”看完王女士提供的奖券简介及消费清单后,该餐厅助理张金程表示,他们会立即将王女士应得的优惠折扣金额退还给她,并致以歉意。
“店家打电话过来道歉了。”18日下午,王女士给记者发来短信致谢,表示商家已经答应退还74元的折扣优惠。(记者 林梅治 庄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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