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男子吃饭时见人遗落手机占为己有 被拘留10日
2014-07-10 15:29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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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时,见店里一顾客落下手机,男子临时起意,迅速偷走手机。8日,男子因偷手机被行政拘留10日。
小鞠,31岁,重庆人,在南安打工。6日晚,小鞠下班后跟女友在成功开发区一家饭店吃饭。吃饭时,店里除了小鞠跟女友,还有一名年轻男子。过了一会儿,两人吃完饭,小鞠先走,到隔壁杂货店买烟,其女友在店门口等候。
买完烟后,小鞠发现自己手机落在饭店里,赶紧回去寻找,发现手机不见了。询问店老板,小鞠得知刚才店里也就只有那名男子,当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溪美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经了解,民警怀疑与小鞠一同吃饭的那名男子有很大作案嫌疑。
随即,民警立即查询该男子信息。7日下午,民警在成功开发区某工厂里,将嫌疑男子抓获。
经查,该男子叫陈某,34岁,永春人,对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天,陈某吃饭时,看到小鞠跟其女友相继出门,且桌上放着一把手机。一时起了贪念,陈某迅速吃完饭,然后趁人不备,将手机偷走。偷完手机、付完账,陈某很快逃离现场。(记者 傅梅香 通讯员 陈小东 廖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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