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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将在公安机关开展交通执法乱象专项整治

2014-07-08 16:31 来源:南安商报 0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省公安厅决定从6月12日至8月15日,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交通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并发布福建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九不准”,违反者将受到严厉查处。

  根据省公安厅通知要求,我市公安局决定从6月12日至8月15日,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交通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公安交通执法工作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整治、解决下达罚没指标、随意认定违法事实、违规处理异地违法、涉案财物管理混乱、车驾管业务办理不规范、其他执法不规范等6类突出问题。

  据介绍,“九不准”包括,不准下达或者变相下达交通违法罚款指标;不准未经称重检测、将超载的货物卸载等法定程序,查处货车超载违法行为;不准向当事人收取应当由执法机关承担的拖车、称重检测、检验鉴定、因拖车和扣留车辆产生的车辆停放和保管等费用;不准对违法行为的法定当事人以外的人员实施处罚;不准违反规定扣留、扣押或者超过法定期限扣留、扣押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不准擅自变更或者虚构交通违法事实实施行政处罚;不准协辅警人员从事罚款、扣车、扣证、开具法律文书等执法或者变相执法行为;不准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检验鉴定机构,停车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机动车销售、报废回收、维修,运输企业等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在道路交通执法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据了解,省公安厅还设立了专用举报电话12389,接受公众监督举报。(记者 宋海林 通讯员 华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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