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招公安(司法)类专业 7月1日起开始面试
2014-06-23 08:47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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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南安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类专业招生办法正式出台,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在填报公安(司法)类志愿后,须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报考地)的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政审。异地参加高考并有报考公安院校公安(司法)类意愿的考生应适当提前开始办理政审手续。
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面试时间是7月1日-4日上午11时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本科专业面试时间是7月1日-2日;铁道警察学院专科专业面试时间是8月7日;福建警察学院面试时间是7月1日-4日上午11时前,泉州区域的考生面试时间为7月1日。面试地点均在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据了解,对报考公安院校公安(司法)专业的第一志愿线上考生,按男、女和文、理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30日和8月5日上午9:00前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公布参加本科和专科面试考生名单。
《福建省201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具体内容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高考高招”,或登录“南安教育信息网(www.najyw.net)”-“招生考试”查阅。(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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