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女子将“干妈”的钱私自取走嫌诈骗被刑拘
“谢谢,要不是你们帮忙,我那2万多元都拿不回来了。”昨日,66岁的戴阿婆为诗山派出所送上一幅锦旗表示感谢。原来,戴阿婆的2.95万元被“干女儿”洪女士领走了,经民警帮忙,洪女士的家属将钱全部归还给阿婆。
今年6月5日,诗山派出所接到戴阿婆的报警称,自己卡上的钱被同村的洪女士(49岁)骗走了。接警后,民警迅速介入调查。
“一开始,我们以为老人家是不是记错了。”经办民警尤文贤介绍,立案后,他们拿着戴阿婆提供的银行卡到银行去查,发现卡上并没有大金额的钱被取走,每次取钱都是几百元而已,这与阿婆所说的被人领走近3万元不相符,而且阿婆家很穷,哪来这么多钱?
调查无果后,尤文贤到阿婆家附近走访。从邻居、村干部口中获知,2005年,戴阿婆的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戴阿婆获得了一笔赔偿金,赔偿金一直存在卡里。确认戴阿婆确有大笔金额后,尤文贤让阿婆重新回忆,是否还有其他的银行卡或是存折。经一番寻找,阿婆找出以前自己有取过钱的一些单子,上面有另一个银行账户。
经查,民警发现,这个银行账户确实是戴阿婆的,已注销。但在2013年7月11日被人取出2.2万元,7月17日被取出7500元。戴阿婆称,是洪女士骗走她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去取钱的。
“账目对上了,可是不是如戴阿婆所说,一时还无法确定。”尤文贤说。据了解,洪女士与戴阿婆是同村人,平常两人关系较好,双方还口头承诺要认干妈与干女儿,假如是洪女士帮忙代领,并把钱交给了阿婆,阿婆忘记了那也有可能。
为不打草惊蛇,民警将洪女士叫到所里询问。“你有没有帮戴阿婆领过钱。”“没有。”
见洪女士不承认,民警拿出银行的取钱记录。在证据面前,洪女士承认了私自取钱的事实。
原来,洪女士的丈夫身体不好,治病花了十几万元,家里也比较困难。由于平常与戴阿婆关系不错,洪女士偶尔会帮戴阿婆取钱。去年,在帮戴阿婆取钱时,洪女士一时起了贪念,将戴阿婆的钱取走。之后,戴阿婆有去找过洪女士,但洪女士一直不承认。
最后,经民警调解,洪女士的家属归还2.95万元给戴阿婆。而洪女士因涉嫌诈骗被诗山派出所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傅梅香 通讯员 陈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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