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体育中心游泳馆“点赞得免费票”遭质疑
昨日,市民陈女士拨打新闻热线反映,近来她的微信朋友圈里都在转发市体育中心游泳馆的“点赞得免费票”活动,但她跟着转发并得到足够的点赞数后,却因种种原因没法领取到应得的票。
陈女士表示,希望市民能认识到微信集赞存在的问题,同时想告诫广大商家,在策划活动前,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已领取门票的市民,孙月云都有记录。
【市民】“如果票快兑换完,可以提前通知避免排队”
陈女士说,5日她转发了市体育中心游泳馆“点赞得免费票”这条微信,并在两天内得到了38个赞。
陈女士告诉记者,活动通知里写明兑奖时间是3日-10日,“8日当天打开微信的时候,无意间看到兑奖的截止时间居然换成到8日下午3时”。
8日13时,陈女士急忙到游泳馆兑换票券。“我到那时,已经有五六十名市民在排队了,也陆续有人领票出来。”陈女士说,不久后,排队取票的队伍越来越长,很多人都是临时知道取票时间改了,匆匆忙忙过来的。“当时队伍大约七八十米长,有100多人。”
本想着很快就能取到票了,可没想到,排到第60多号的陈女士直到15时才踏进游泳馆大厅。
“活动结束了,票都送完了。”游泳馆工作人员说。“此时,大厅里仍有数十名等待取票的市民,游泳馆的行为激起了大家的不满。”陈女士说,最后,为平息众人的情绪,游泳馆为大厅里的每名市民派送2张票券。“他们把大厅门关上,后面的人没法进来,也就不能得到这2张票。”
对于游泳馆的行为,陈女士很生气。“这完全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陈女士表示,游泳馆临时改变时间,但大家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只是希望能取到票,而且游泳馆的态度非常不可取。“如果说票已经快兑换完了,工作人员可以提前通知,避免市民不知情再排队。可是,未领到票的数十名市民只能‘傻傻’等待。”
【商家】“下次再举办这种活动,我们一定会说清楚”
昨日,记者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陈女士所说的“点赞得免费票”活动。公告里写明:活动点赞时间和兑奖时间均是本月3日-10日,获得20个赞,就送门票3张(价值75元),38个赞则是门票5张(价值125元)。记者注意到,公告的顶端和结尾有一个紧急通知:因票源有限,活动截止日期提前至2014年6月8日15时止。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工作人员孙月云告诉记者,按照计划,他们早已准备好3000张门票,打算每天派发500张左右。“5日下午,突然有很多人来兑换,我们预计后期会有更多人,因此当天下午临时发布通告,将活动结束时间提前。”孙月云说,即使这样,3000张门票也在7日就赠送完了。
“8日下午我们多拿出1000多张票出来让市民兑换,这些都是计划之外的门票。”孙月云边说边拿出了近几天来的工作簿。记者看到,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微信号、点赞数、可得门票数。
对于陈女士反映的情况,孙月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市民没有认真看公告。
在记者询问过程中,不断有市民拿着手机过来兑换门票。有的市民听到活动结束后就转身离开,有的则愤愤不平。
“下次再举办这种活动,我们一定会说清楚、写清楚。”对此,孙月云也很无奈。
昨日下午,孙月云表示,游泳馆方面临时决定让点赞的市民可以获得一定的优惠。“大家帮忙点赞也不容易,虽然活动结束了,但只要市民凭借点赞数,在游泳馆办理年卡等,就可免费获得1-2张门票,活动截止到10日。”
遭遇“点赞陷阱”后,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秋生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毅表示,《广告法》规定,商家只要发布了营销活动,就必须按合同约定兑现承诺,否则可按照虚假广告和宣传来依法处理。“在集满赞后,市民们要通过转存、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好证据,若发生问题,可第一时间向工商部门投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庄晓丽 宋海林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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