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结算管理暂行规定出台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出台《南安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结算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程序。市财政局还将新设南安市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中心,参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预、结算审核工作。
建设项目审核范围从20万调整至50万以上
据悉,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包括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投资建设项目;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投资建设项目;政府性融资安排的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
“《规定》对审核范围进行了调整,由现有的‘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要送预、结算审核’调整为‘建安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送预、结算审核’。”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规定》提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形成“先审核、后招标”,“先审核、后批复结算”的财政投融资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发改、住建、审计、监察等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以往有些建设项目采取‘先招标、后审核’的做法,容易出现价格估算、概算以及预结算‘三超’现象。”该负责人说,此次规定明确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形成规范的财政投融资资金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我市预、结算审核工作规范运作。
对超出预算10%及以上项目不予接收结算审核项目材料
《规定》指出,建设项目实行投资预算控制,项目实施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编制项目预算并报送市审核中心审核。
“审核中心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报送完整齐全的预算资料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审核完毕,出具《南安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算审核结论书》。”该负责人说,项目投资500万元以内的,审核时限为6个工作日;项目投资500万-2000万元的,审核时限为8个工作日;项目投资2000万-5000万元的,审核时限为10个工作日;项目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或特别复杂的项目,可适当延长。
在结算审核中,《规定》提出项目建设单位编报的项目竣工结算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批复的项目预算。对因客观原因造成结算投资超过预算10%以内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须书面出具报告对超预算原因进行分析并落实超预算投资的资金来源,如有设计变更,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予以接收。
“对超出预算10%及以上的项目,审核中心不予接收结算审核项目材料,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后予以接收。”该负责人说。
审核中心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报送完整齐全的结算资料后,需在规定时限内审核完毕,并出具《南安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结论书》。项目投资在500万元以内的,审核时限为30个工作日;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审核时限为60个工作日;特殊情形项目据实际情况调整审核时限。
“摇一选一”确定审核中介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把关
在建设项目预、结算审核中,将采取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并聘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把关。
“其中,预、结算审核中介名录库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每个项目在统一费率的基础上,按‘摇一选一’的方式直接确定。”该负责人说,预、结算审核中介名录库共有28家审核中介,目前市财政局已和他们签订合同及《廉洁诚信承诺书》。
《规定》还明确了预、结算审核费用等事项。(记者 卓晓熹 通讯员 苏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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