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用于石头房改造
南安石头房改造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关注。昨日,不少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5-26531010进行咨询,本报记者专门邀请了相关部门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答。
市民黄先生:我来自双职工家庭,家里自建的石结构房屋属于此次石头房改造范畴,请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石头房改造?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目前泉州市暂未出台石头房改造相应政策,不过市民可根据《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办法,提取公积金用于石头房改造。如果市民手续准备齐全,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转入申请人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
提取情况可分为规划区外农村自建房和规划区内改造、翻建房两种情况。其中,规划区外农村自建房公积金办理需要提供经有关部门审批的“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之外还应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编制的“建筑工程预算书”等相关办理要件。
规划区内建造、翻建房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有资质的建筑公司编制的“建筑工程预算书”等相关办理要件。
需要提醒的是,同一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为房屋产权所有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套房屋建筑预算总金额。
石井镇院下村黄女士:我们村什么时候可以启动石头房改造?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具体的改造时间要视所在乡镇和村的改造计划而定。
如果是石头房属于成片改造的,则由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审定后报市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制定《南安市年度石结构房屋改造计划》,报市政府批准下达。各实施单位研究制定《片区改造实施方案》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改造。
如果石头房改造是属于零散分布的石结构房屋要进行就地翻建改造或加固改造的,则由村委会(居委会)提出申请,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批准后,就可实施改造。
网友“@小小筱”:石头房改造的20套户型范本里的设计方案是免费的吗?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设计方案都是免费提供的。大家除了登录“@南安商报”新浪微博和南安商报官方微信查阅外,还可从泉州住建信息网下载(网址:www.qzjsj.gov.cn,点击“行业管理”栏目的“勘查设计”查找)电子版,里面有详细的平面设计图。(记者 唐莉洪 林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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