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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敛财17万 南安电焊工被判无期

2011-12-20 11:09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1

  海都闽南网讯 短短7个月,南安一名普通电焊工王某法,净赚17万多元。他的“生财之道”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这一违法行为,给他带来牢狱之灾。

  昨日,记者从泉州中院获悉,王某法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犯洪某川,因同样罪名获刑15年。

  2009年,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下简称森美公司)推出一项业务,平时用油量较大的企业和个人,可提供相应资料,到森美公司办理加油IC卡。用现金及转账方式进行充值后,就能直接到油库提油。而后,企业或个人可凭开票资料,到森美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去年年初,王某法从朋友那得知,一些购油顾客根本不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这让王某法看到了发财的机会,他的这个如意算盘是这么打的:先利用这部分购油企业的名称,到森美公司虚开一些发票,而后再批量变造,将其转卖给需要发票的企业,从中牟利。

  老乡洪某川,成了他的帮手。

  去年2月至9月间,王某法虚构了晋江闵超鞋业有限公司等20多家企业名称,到森美公司骗票。而后,他又通过路边小广告,联系上制假票人员,并买来制假票的软件,单独或伙同洪某川,对上述发票进行变造。

  就这样,两人7个月内,变造该发票227份,价税达3600多万元。而这,只是他们“发财”的第一步。紧接着,洪某川以票面金额的6%,将其中150多份发票转手出售。盈利后,王某法则抽取票面金额的3.2%。

  法院审理查明,至去年9月案发,这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被抵扣税款290多万元。其中,王某法盈利17万多元,洪某川则赚了9万多元。(本网记者 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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